兰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3日   点击人次: 692   

  兰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次招聘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具体户籍要求的必须在2020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学历、年龄要求:各岗位学历、专业、年龄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届和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无论是否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均可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0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相关资格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照5张(2020年普通高校统招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可提供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校及院系名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规范全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为2020年普通高校统招应届毕业生等。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标注开具日期并加盖公章)。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早8:30至12月13日17:00时止(周六周日不休息) 。


  (三)报名地点:兰西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四)咨询电话:0455-5358914。


  (五)政策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地市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 “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级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50分,笔试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一)笔试内容:经济管理、文秘综合、播音主持、艺术设计、技术员、涉外秘书、乡村建设等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知识;护士岗位考护理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五、面试


  (一)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三)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考核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


  (四)录取原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六、考核与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各类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并在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兰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兰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附件4《兰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