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就业政策导航】沈阳市“引老乡回家乡 引校友回沈阳 引战友回驻地”推动老工业基地 转型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2019年2月25日   点击人次: 686   

沈阳市“引老乡回家乡 引校友回沈阳 引战友回驻地”推动老工业基地 

                转型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做好我市“引老乡回家乡、引校友回沈阳、引战友回驻地”(以下简称“三引三回”)工作,进一步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转型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契合国人思念家乡、怀念故乡的传统文化、人文精神和情感需求,以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为抓手,挖掘整合我市在外发展的老乡、校友、战友资源,把握时机举办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搭建“资智回沈”平台,创新招商引智模式,展示我市开放的姿态、开放的形象、开放的精神,以“三引”实现“多引”和“全引”,形成“大引进”的声势和格局,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引三回”工作,签约一批有拉动作用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大项目、好项目;引进一大批高端人才和实用人才。

——通过搭建“资智回沈”平台,动员老乡、校友、战友积极投身沈阳转型创新发展,实现我市对外交流渠道不断扩大,合作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通过完善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为“资智回沈”项目和人才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实现项目落地、人才回流,为沈阳转型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引老乡回家乡”工作(副市长张景辉负责)

1.联系国内外各地东北、辽宁(沈阳)商会,梳理信息渠道,建立老乡档案,形成老乡名录,筛选、确认具有投资和回沈意向的老乡信息。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商会)、市政府办公厅(驻外办事处)、市委中省直工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通过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海外华人联合会、台办等渠道,联系东北籍海外侨胞和国内侨眷,建立侨胞档案,形成侨胞名录,筛选、确认具有投资和回沈意向的侨胞侨眷信息。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侨联负责,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台办、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3.梳理我市主要资源、主导产业及老乡人才和招商政策,提出项目和老乡人才需求方向。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市外办、市人才办、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举办“辽沈老乡资智回沈”新闻发布会、专项洽谈会和集中签约仪式活动,结合老乡回沈时间,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11月启动。[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侨联、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商会)、市接待办、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驻外办事处)、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5.跟踪招商引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市侨联、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引校友回沈阳”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科工委书记冯守权负责)

1.联系沈阳高校的省内外、国外各类校友组织,梳理信息渠道,建立校友档案,形成校友名录,筛选、确认具有投资和回沈意向的校友信息。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委教科工委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联系我市各小学、中学、职业教育学校的省内外和国外各类校友组织,梳理信息渠道,建立校友档案,形成校友名录,删选、确认具有投资和回沈意向的校友信息。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3.梳理我市主要资源、主导产业及校友人才和招商政策,提出项目和校友人才需求方向。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委教科工委牵头负责,市人才办、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举行“沈阳校友资智回沈”校园宣讲活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为试点,在学生返校日、毕业校友周年庆和学校校庆期间,结合具体时间节点,宣讲我市对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引入政策。11月启动。[市委教科工委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5.举办“沈阳校友资智回沈”新闻发布会、专项洽谈会和集中签约仪式活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学生返校日、毕业校友周年庆和学校校庆时间具体时间节点,宣传推进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11月启动。[市委教科工委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接待办、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6.跟踪招商引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委教科工委牵头负责,市外经贸局、市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引战友回驻地”工作(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阎秉哲负责)

1.联系在东北、辽宁地区驻军服役过或辽宁籍在外地驻军服役过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梳理信息渠道,建立战友档案,形成战友名录,筛选、确认具有投资和回沈意向的战友信息。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民政局、沈阳警备区、市人才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梳理本地区、主要园区主要资源、主导产业及战友人才和招商政策,提出项目、战友人才需求方向。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市人才办、市外经贸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3.举办“辽沈战友资智回沈”新闻发布会、专项洽谈会和集中签约仪式活动,结合战友转业时间,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11月启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外经贸局、市人才办、市接待办、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跟踪招商引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市外经贸局、市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三引三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占春任组长,冯守权和市委常委、秘书长连茂君,张景辉、阎秉哲,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肖枫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三引三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阎秉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外经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和市委教科工委常务副书记、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担任。市外经贸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定期汇总取得的成果,组织交流经验。各地区要成立“三引三回”工作机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提供人才需求方向和重点产业项目需求目录,组织开展本地区“资智回沈”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政策保障。拓展“三引三回”工作渠道,充分借助各地商会、协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展招商引智活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梳理现有的引资引智政策,以资本、前沿技术、市场潜力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的引资引智政策,特别是体现我市优势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经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委、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服务保障。根据老乡、校友、战友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供配套政策、资金等系列服务,确保项目和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形成集聚效应。对牵线搭桥成功引进项目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个人或中介机构给予奖励,重点人才、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奖励。[市外经贸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经费保障。将“三引三回”工作的对外宣传、招商洽谈、“资智回沈”活动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五)强化对外宣传保障。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国内外各种媒体、市政府网站及时向海内外宣传和发布“三引三回”相关活动,以及我市投资环境、宜居环境、招商引智政策等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和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鼓励外地人才来我市投资创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定期向社会推介具备发展潜力,适合老乡、校友、战友参与的建设项目,吸引各类资本和人才进入,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城市发展氛围。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对外交往和联络活动,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向我市汇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